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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改来了!缩短环评文件修改时限至5天,改后5天出具评估意见

2020-02-15 09:45:48 AM

2018年9月27日上午10点,市环保局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天津市环保局环评处副处长朱彤、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王治民同志介绍市环保局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天津市环保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出席本次发布会的人员,市环保局环评处副处长朱彤同志、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程师王治民同志。


首先请朱彤副处长介绍市环保局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相关工作情况。


朱彤:非常感谢参会的所有媒体工作人员对我们环保工作的支持!


近两年来,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全市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上下功夫,严把审批关,提升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环保相关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一)按照国家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登记表取消审批改为网上备案,我市已按期执行。两年来,备案项目占了全部项目总数的80%以上,极大简化、方便了环境影响小的项目和小微企业办理环保手续。


(二)我局7个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完成操作规程的编制工作,规程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要素,实现了办事要件标准化,办事流程标准化,办事结果标准化,规范了两级审批行为。


二、强化了相对集中许可权


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处实施,所有的许可事项都在市行政许可中心进行接件受理,主要的审批人员都集中在市行政许可中心办公。


我局在市行政许可中心已实现“一口受理、接办分离”。我局受理的联办件全部在许可中心的联审窗口进件、出件,由我局接件人员进行受理,由负责审批的人员进行办理,审批全程都在许可中心的审批系统上进行操作。对于我局单办事项,也做到一个窗口,综合受理,接办分离,一口出件。


三、深入开展了落实“津八条”“政务一网通”改革等工作


(一)减少企业环评审批要件和时限。2017年,我局减少了2项环评审批申请材料——“三同时承诺”、“污染防治承诺”。2018年,印发了《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加强环保审批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措施﹥的通知》(津环保环评〔2018〕44号),明确要求“不再将项目选址意见和备案文件作为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要件,推行‘容缺后补’、‘以函代证’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要件。此后又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原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许可证类的办结时限统一压缩为5个工作日。


(二)减少环评审批的项目。我局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扩大环境影响登记表范围,将环评审批项目总数80%以上的环境影响影响小的登记表项目由审批全部改为备案,不用进行环评,由企业在网上自行备案。经请示生态环境部,将原属于滨海新区的备案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给了滨海新区各功能区。我局修订并印发了《天津市部分环境影响轻微建设项目差别化管理名录》(津环保规范〔2018〕2号),对8个行业37个类别的项目实行免于环评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服务小微企业。7月份,印发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年本)》(津环保规范〔2018〕3号),最大限度的向各区行政审批局下放审批权限,并对目录以外已由市环保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委托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现环评审批提速增效。今年7月份以来,我局还积极配合市建委开展了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或不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项目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三)全面实行环评文件网上审批。2018年3月开始,试行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和联审窗口系统接件的无缝连接,实现环评文件全流程网上审批。环保许可事项上半年网上审批率已达到100%,并配合许可中心与国家部委、市级部门和区级系统对接。


(四)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目前的7个许可事项,都已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即申请单位都可从网上报件,纸版材料可通过申请单位自选EMS快递方式报送,办结后可到许可中心取件。


(五)进一步规范我市环评市场。目前,我局已将在津开展业务的全部环评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放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上,供企业查询。我局进行了2017年度环评机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6个月,对3家存在问题环评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上半年还把在天津登记的所有环评机构的信息下发至各镇、街、工业园区,方便企业从大名单中自主选择环评机构。


四、改进了项目审批服务措施


对项目联合审批实行前伸加后延服务。实施审批服务、超前辅导、现场咨询,坚持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联合审批、首问负责,落实承诺办结制,合理利用现场踏勘、公示等环节,并行推进有关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深入开展主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


对审批承诺时限,坚持能短则短,对审批效能,坚持能快则快,实行投资项目各类审批一窗接件和一次性告知,帮办领办,对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实行现场咨询服务、随来随批等帮扶措施。


我局特别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对于新发布的政策文件,及时通知各区审批人员,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随问随解答,加强对区行政审批局和环保局的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和市委市政府“一制三化”改革要求,制定好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同时继续坚持落实好“津八条”措施和我局加强环保审批服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8条措施,该办的事要尽快办,该服务的要服务好,坚定不移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务求实效。